内设机构17个,其中管理机构9个:办公室、教务处、组织人事处、学员工作处、科研工作处、后勤服务处、业务指导处、公务员培训处、机关党委;教学教研机构8个:哲学教研室、法学教研室、经济学教研室、管理学教研室、党的建设教研室、统战理论与文化学教研室、科学社会主义与政治学教研室、图书信息中心。
处室职能:
一、管理机构(9个)
1、办公室。协助校院领导处理日常校务工作;承担文电、文秘、信息、档案、保密、信访、会务、督查等工作;负责研究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,研究拟订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;研究干部教育培训规律。
2、教务处。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党校系统各主体班次教学规划、年度计划等;研究并提出党校系统教学工作改革方案;承担党校系统教学效果评估工作。
3、组织人事处。负责学校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;负责全市党校系统教师中级任职资格评审组织工作。
4、学员工作处。负责学员日常管理、党性教育、思想政治教育和结业鉴定、考核工作。负责主体班次学员学籍和教学档案管理,研究制定主体班次学员管理制度,指导学员党支部、班委会工作。
5、科研工作处。编制科研规划、管理、协调科研活动,管理科研档案和科研经费;组织评估和宣传科研成果,提供科研信息咨询。负责组织全市校院系统的科研协作,组织协调教研处室对相关问题的研究,为市委、市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服务。
6、后勤服务处。负责学员生活服务、医疗保健和安全保卫等后勤工作;负责学校基建工作。负责编制学校经费预算、核算和财务监督管理;负责预算外经费的收支管理;负责学校的资产管理工作。
7、业务指导处。负责对县(区、市)委党校在办学方针、教学、科研、师资培训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。
8、公务员培训处。负责公务员业务知识、专业知识以及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,承办其他各类培训工作;拟定各类公务员培训班的培训规划和教学计划。
9、机关党委。负责本校院的党群工作。
二、教学教研机构(8个)
1、哲学教研室。负责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哲学其他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;负责本专业的学科建设和学科队伍建设等工作。
2、法学教研室。负责法理学、宪法学、行政法学等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;负责本专业的学科建设和学科队伍建设等工作。
3、经济学教研室。负责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、国民经济、世界经济、区域经济等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;负责本专业的学科建设和学科队伍建设等工作。
4、管理学教研室。负责行政管理、公共管理、领导科学、应急管理、国家公务员制度、社会管理等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;负责本专业的学科建设和学科队伍建设等工作。
5、党的建设教研室。负责科学社会主义、国际社会主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学科研工作。负责中共党史、党建等相关理论的教学科研工作。负责本专业的学科建设和学科队伍建设等工作。
6、统战理论与文化学教研室。负责党的统一战线、文化学、中外文化制度等相关学科教学科研工作;负责本专业的学科建设和学科队伍建设等工作。
7、科学社会主义与政治学教研室。负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、科学社会主义、国际共产主义运动、政治学理论、中外政治制度、国际政治学等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;负责本专业的学科建设和学科队伍建设等工作。
8、图书信息中心。负责对各类文献信息、图书资料的采集、分编、管理工作,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;负责党校图书馆网络、电子阅览室的建设、管理和应用工作;负责党校远程教学网络的建设、管理、维护、应用和校园网内、外网站的设计、制作、管理、信息发布工作。